2010都市丽人 我要报名 都市丽人评选官方网站(都市娱乐)
 
2010都市丽人评选已经结束,将不再接受报名,请关注与参加2011都市丽人。马上参加>>

一、参赛条件

  1. 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选手年龄在26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4年8月1日至1992年8月1日之间出生),且未婚未育;
  4. 选手身高160公分以上;
  5.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中专或同等学历),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
  6.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 必须从未有以下经历:(1)犯罪(2)从事不良职业(3)有损大赛形象的其它行为。

二、活动规则

  1. 所有参选佳丽均采用网站直接在线报名,请认真填写详细真实的资料,并且上传个人形象照等,如果发现填写资料不真实不予审核,恶意捣乱者,组委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生活照(淡妆)和艺术照(1-3张)可以修改,个人形象照上传后原则上不要修改,否则可能导致重新审核,请确认好再上传,需要提供视频的请直接在报名的时候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活动联系QQ:355399999 或者Email:2010@citybe.cn;
  2. 所有报名的参选佳丽将展示在官网上,由粉丝进行投票,活动全程开通网络投票,晋级赛、复赛、总决赛评选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开通短信投票通道,最后票数由网站票数 + 短信票数产生,同时结合组委会的综合评审制度(美丽、气质、身材、整体形象等)进行最终结果的评选;
  3. 网站投票每人每日只可对同一选手投1票,且最多只能给5位选手进行投票,如果发现恶意刷票等舞弊行为,第一次作警告并清空票数处理,第二次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并且不得再参加本次活动,短信投票则以运营商协议为准;
  4. 获奖的选手如因自身原因无法接受获奖奖项或者违反活动规则被取消奖项的,将由下一名选手补上因放弃或取消的奖项。
  5. 所有参选佳丽必须严格遵守活动条款和规则,不得出现虚假行为,并且要为自己所提交的资料以及相片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发现违反行为,将取消参选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如果涉及到侵犯第三方权益,由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组委会不承担由选手自身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同时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所有权和最终解释权;
  6. 活动主办单位对参选佳丽的报名资料、相片、视频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主办单位可为出于广告、促销和传播等目的进行保存、使用、发表、发布或宣传推广,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
  7. 参选佳丽无须交纳任何参赛费用,但若因参选佳丽自身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选佳丽自行承担;
  8. 参选佳丽在参赛期间必须严格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不得从事赌博、酗酒以及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9. 参选佳丽必须严格遵守活动组委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赛程序

  1. 报名时间:从2010年8月8日起;
  2. 报名方式:登录 http://2010.citybe.cn 报名;
  3. 投票方式:登录活动官网 http://2010.citybe.cn 了解更多投票详情 ;
  4. 即时票数与网络人气查询:登录 http://2010.citybe.cn ;
  5. 都市丽人官网 http://2010.citybe.cn 或者 http://m2010.qzcity.com.cn 作为本大赛的唯一报名点;
  6. 本人已细阅内容,并完全明白并理解其所述内容;
  7. 本人同意并绝对遵守《都市丽人2010风尚魅力评选活动报名章程》所列之各项条款,绝对遵守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绝对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各项安排;
  8. 本报名表格内容最终解析权归属“都市丽人2010风尚魅力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0都市丽人评选报名已经结束,即日起报名的选手将不列入评选范围内,只作个人展示,请期待更精彩2011都市丽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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